11月27日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福田大队了解到,连日来开展的“禁渔区”渔政专项执法行动已立案6起,查扣各类违规钓具25件。
“你好,这里是禁渔区,不能使用非天然饵料垂钓。”日前,执法局福田大队会同福田街道下骆宅共建委、福田派出所等部门开展了“绿剑”系列执法行动。联合执法人员巡查至义乌江阳光大道附近时,发现有人正在该段江面上使用非天然饵料垂钓,且垂钓者使用的鱼竿也不符合有关规定,一根鱼竿上装有多根鱼线,一根鱼线上挂有多个鱼钩。执法人员当即对垂钓者进行劝导,暂扣鱼竿等物品,并要求其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2017年12月1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在部分水域设立禁渔区制度的通告》,对义乌市内的禁渔区域做出划分,禁渔区内禁止除使用天然饵料手竿垂钓以外的一切捕捞作业。违反禁渔区规定,违规进行渔业捕捞作业,或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电、毒、炸等)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行政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义乌江外,执法局福田大队还将巡查监管范围扩大至建设湖、红旗湖、幸福湖及辖区内多处水塘等禁渔范围内的水域,也将辖区山塘水库、景观河道等纳入巡查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