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等行为,预防和减少涉及改装车辆交通事故,全面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义乌交警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改装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并对近期查处的部分改装车辆予以曝光。
前段时间,一辆车牌号为浙G668N9的摩托车在晚上11时行驶至西城路88号位置时被交警查获,该车主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被予以罚款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的处罚。而在当晚的宾王商贸区八街46号地段,一辆车牌号为浙G377F7的摩托车同样因实施非法改装、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被予以罚款154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的处罚。
“除了摩托车,我们还查获了一些小轿车的非法改装车,这也是不允许的。”交警告诉记者。日前,一辆白色小轿车在凌云一区行驶中正好遇到交警执勤,在对其车辆现状与行驶证进行对比时,交警发现该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立马对车主实行罚款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的处罚。而后,交警接连在江东路与义东路交叉口、商博路与清波路交叉口以及佛堂大道等路段,查获多辆非法改装车辆。
交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登记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20元至500元罚款,责令恢复原状;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指未在变更后的1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处20元至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