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从义乌市场发展委获悉,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定工作的通知》,拟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定工作。
据介绍,我市有意向参与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定的电商企业,须在本月25日前将《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请表》《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盖章纸质件(三份)及扫描件提交义乌市场发展委。省商务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网上公示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
本次示范企业评定是重新评定,之前获评省级示范的电商企业需要重新填报。通过省级示范电子商务企业评定的,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给予20万元奖励,延续认定的,不再予以奖励。列为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省商务厅将在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中给予优先推荐。
义乌市场发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请全市各镇街、园区积极组织优秀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参与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定,进一步推进我市电子商务企业科学化、规范化和优质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