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查获自2024年1月1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后的首例无人机“黑飞”案件。
当天,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警航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稠城街道宾王路1号附近有一架无人机违规飞行。随后,立即与辖区派出所一同前往现场处置。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警方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无人机“黑飞”的危害性是多方面的,没有飞行计划的“黑飞”现象所引发的安全隐患很大。由于无人机驾驶员缺乏有效的培训,一旦飞行前检查不到位、飞行时操作不当,极易出现空中故障,导致无人机失控坠落等意外事故,从而造成地面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