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4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落实国家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今年义乌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
据介绍,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不含劳务派遣单位)为下面三类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长大于(含)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第一类人员为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第二类人员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指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第三类人员为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对企业招用的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需满足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招用当月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条件。
据了解,此次补贴标准为:企业每招用1人,即可获得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需要提醒的是,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已经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有意向的相关企业,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线上申报(线上申报直接搜索“一次性扩岗补助”),或者直接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所需申报材料包括《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企业和招用人员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招用员工毕业证书或学信网证明。
即日起,满足相关条件的企业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进行如实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