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质量安全领域,强化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管,消除质量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各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需尽快自查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无照经营,无进货验收制度和销售台账;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其不合格配件;更改电池盒、更改外形机构、接触速度限制;电动自行车车辆铭牌、外观、车用锂电子蓄电池与说明书、合格证不相符等。
市场监管局还将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建立抽查结果快速反应机制,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召回等措施,防止其流入市场,从严从快打击不合格产品销售单位的违法行为,同时将抽查不合格结果通报给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质量安全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
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销售台账,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全面识别质量安全风险点,制定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