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水务集团积极探索数据资产管理,顺利实现首笔数据资产入表511余万元,标志着在数据资产价值提升上取得新突破。
盘活数据资产,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已成为当前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2024年1月1日,财政部制定印发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数据资源作为企业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解决了数据资源作为非物质资产未被充分认可和有效计量的问题,标志着数据完成了从自然资源到经济资产的跨越。
自《暂行规定》施行以来,市水务集团积极开展对数据资产入表的理论学习和实践调研,稳步推进首批数据资产的确权登记和入表工作。通过对现有各类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最终确定市水务集团“感知融合赋能节点平台”、义乌自来水公司“江东水厂数字化管理平台”、义乌水处理公司“精确曝气智能控制系统”等项目中的数据产品作为首笔入表数据资产。入表实施过程中,市水务集团对现有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和盘点,从数据资产视角对数据来源、数据信息、数据体量等进行了系统性摸排,明晰了数据产品权属、应用场景、可靠成本计量等重要内容,制定下发《集团数据资源会计核算办法》,完善资产核算、财务记账的方式,以历史成本对各数据产品数据价值进行归集入表。
目前,市水务集团正积极分析总结数据资产入表的实践经验,探索形成一站式数据资产入表经验,在确保数据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数据资产入表工作,探索数据资产新路径,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助力集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