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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公安机关公布5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4-11-19 15:07:19 来源: “伊犁网警”微信公众号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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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依法打击整治利用网络散布谣言违法犯罪活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深化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通过网上巡查、网民举报等渠道发现查证涉疆、涉伊网络谣言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严肃查处一批网上散布谣言案件,为进一步规范上网行为、净化网络环境,现对外公布5起散布网络谣言案件:

  一、昭苏县公安局依法查处曾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4年8月13日,昭苏县网民曾某在公开平台发布涉及新疆社会治安秩序的虚假信息。经查,曾某恶意编造虚假信息引发不知真相网民议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扰乱清朗的网络环境和公共秩序,昭苏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曾某行政罚款处罚。

  二、奎屯市公安局依法查处李某某编造散布网络谣言案

  2024年8月22日,奎屯市网民李某某在公开平台发布涉疆虚假信息。经查,李某某和朋友聊天时为了引起关注,通过公开平台发表涉及新疆社会治安秩序的虚假信息,在网上引发网民谈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奎屯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处罚。

  三、察布查尔县公安局依法查处扎某编造散布谣言案

  2024年8月28日,微信网民扎某在公开平台发布涉交通事故的虚假信息。经查,扎某系道听途说,未经证实便发至公开平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察布查尔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扎某行政罚款处罚。

  四、伊宁市公安局依法查处鲁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4年9月23日,伊宁市网民鲁某在公开平台发布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虚假信息。经核实,鲁某为博眼球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并发布在公开平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伊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鲁某行政罚款处罚。

  五、伊宁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伊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4年9月27日,伊宁市网民伊某在公开平台发布涉交通事故的虚假信息。经查,伊某故意编造发布上述虚假信息吸引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伊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伊某行政罚款处罚。

  网警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络发布信息时,要严格遵守法律和相关规定,尊重事实,规范信息来源标注,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不可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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