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义乌江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聚焦是否存在违规储存、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等情况。执法队员还走访了小型商超、沿街店铺等场所,提醒经营者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市场迎来了销售旺季,而各类非法经营行为及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为促进烟花爆竹规范有序经营,连日来,市执法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期间,市执法局各下属大队纷纷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涵盖临时零售点)、各镇街农贸市场、百货商店等零售区域及电商经营密集地带,进行全方位的“地毯式”排查和执法。截至目前,市执法局已累计出动执法队员2000人次,共检查600余家相关单位,并对全市70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实施执法检查,确保其经营行为合法合规、安全有序。
此外,市执法局还积极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开展检查,对烟花爆竹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展开整治。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执法队员现场指出并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对非法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的相关行为进行查处。
联合行动中,执法部门现场查扣了相关违法烟花爆竹制品,并强化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行刑衔接”的顺畅进行。同时,执法队员积极排查违法行为线索,成功查处了一批通过网络平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合执法25次,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10起,收缴烟花爆竹800余箱。其中,对涉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制品行为立案3起,移送案件线索7条。
烟花爆竹因其易燃易爆的特性,不同于普通商品。其生产、运输、储存和经营均需经过严格许可,并需满足高标准的安全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相关活动的,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在此,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燃放方面一定要合法合规,共同营造文明、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