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私利,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这不仅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连日来,义乌公安机关严查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共查处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8起,行政拘留14人,查扣各类烟花爆竹2733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6起,行政处罚6人。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都属于违法行为。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安全隐患极大,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大群众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前后,义乌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严打整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全市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