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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试点先行!十二项举措,推进化妆品进出口

发布时间: 2025-10-24 15:57:24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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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中国义乌网10月24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荟颖)近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关于支持义乌化妆品进出口贸易便利化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四大板块推出十二项具体举措,着力打造全国领先的化妆品贸易便利化高地,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注入新动力。

  作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认证的“中国化妆品(彩妆)基地”,义乌是全国首个专注于化妆品(彩妆)领域的国家级产业基地,化妆品产业已成为当地优势与特色产业。目前,义乌拥有化妆品生产企业170余家,占浙江省总量的30%。依托国际商贸城这一全国重要交易平台,集聚了1200余家经营主体,全国近80%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在此设立代理点,形成了“生产+贸易”双向驱动的完整产业链。

  据悉,该《方案》从服务、制度、监管等多个维度精准发力。

  创新前置服务,助企备案减负增效。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开设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服务专窗,开辟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建立全程跟踪式服务机制,力争进口备案周期减半,提升首次提交通过率。

  深化制度创新,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探索培育化妆品“首发经济”,对符合条件的国际新品试行部分证明文件豁免。探索实施同系列产品优化备案,允许配方近似的同一品牌化妆品共用安全性资料,共享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数据。探索仅从事出口企业检验资源共享模式,在保障安全合规前提下降低企业成本,加速产品出口。建立出口化妆品柔性监管服务机制,制定柔性监管服务指南,引导企业强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

  强化省市联动,协同提升基层监管效能。构建省市协同的备案管理新模式,支持义乌受理点开展备案资料整理和备案后技术核查初审、复核工作。

  筑牢安全防线,全力保障市场流通安全。建立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和追溯体系,实现从“国门”到“店门”的全链条监管,在“放得开”的同时确保“管得住”。推行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为潜在产品质量问题提供赔付保障,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支持放大改革综合效应。吸引优质进口化妆品境内责任人落户,鼓励国货品牌“借船出海”,形成监管创新与产业扶持的政策叠加效应。

  义乌将以机制创新为核心,坚守风险可控底线,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提升义乌国际贸易改革能级,为全国化妆品贸易便利化改革提供“义乌经验”。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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