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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城市化进程中的强农富民之路一义乌区域农业经济发展调查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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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强农富民的第二个经验是通过培育市场新主体,用工业的理念推进农业经营企业化。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一大批农村劳动力进城或转移到二三产业,也使农业生产要素向城市集聚。义乌着力推进农业经营的企业化,减少兼业农户,加快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他们结合当地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实际,积极鼓励和引导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完成原始资本积累的农民企业家门工商企业主)投资农业,把催生、培育和扶持“三民”农业企业,即民营农庄、民营农业科研企业和民营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和现代化的新主体。

  一是加大对民营农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仅去年,用于各类民营农业龙头企业的贴息款达320万元;用于农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品种引进开发的资金达350万元。

  二是着力解决民营农业企业的用地用电问题,同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民营企业家,每两年评选一次,参照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奖励办法,每月发放1000元津贴,激励企业家安心农业。

  三是探索农业保险,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从去年开始,市财政拿出40万元左右的资金,用于生猪和其他畜禽保险,对参与保险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大户,在遭受自然灾害、病害及其他以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由保险公司给予50%的补助;同时还拿出15万元,对未参加保险又遵守动物防疫有关规定的畜禽养殖散户,接损失给予50%的补偿,以提高民营农业企业和专业大户抵御风险的能力。

  这些政策措施,极大地催生了民营农业企业,推进了农业企业化经营的进程。到去年底,全市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三民”农业企业已有124家,累计投人资金11.48亿元;民营农业企业的农业生产值达5.3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0.2%。可以说,义乌的农业经济正从“农户经济”向“法人农户经济”转变。

  ——“三民”农业企业的崛起,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新,使农业经营主体从单个的兼业农户向民营企业为主转变。到去年底,124家“三民”农业企业中,经市政府和有关方面确认的民营农业龙头企业已达80家,固定资产6亿元,生产经营额28亿元,联接各类基地29万亩(包括水产养殖)连接农户11.6万户。他们通过订单契约、贸工农一体化和

  “公司十农户”等运作方式,达到了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双赢目的。

  ——“三民”农业企业的崛起,促进了农业科技的创新,使科教兴农战略真正落到实处。全市80家民营农业企业已与国内60余家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有200余

  名中高级科技人员受聘于企业。近年来,这些民营农业企业先后有二个农业产品荣获国家新产品称号,有3个项目列人国家星火计划和火炬计划,有6个列入国家科技产业化项目,有12个农业科研项目荣获省、金华市科技进步奖。同时还承担了全市14个种子种苗工程建设项目,引进、开发、培育了170余个新品种。基本形成了“农业科研院所十民营农业企业十农业园区(基地)”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一一“三民”农业企业的崛起,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创新,使效益农业取得长足发展。目前所形成的瘦肉型猪、特种养殖、花卉、蔬菜、有机茶、果蔗优势产业(产品)都是由“三民”农业企业为主导发展壮大起来的。据统计,全市约57%的生猪、86%的畜禽产品、85%的花卉苗木、95%的特种养殖及100%的有机茶,由“三民”农业企业通过“企业十基地十农户”方式产生。

  ——“三民”农业企业的崛起,促进了外向型农业的发展。义乌涌现了11家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其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去年,仅11家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外贸出口成交额就达1亿多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0%左右。

  刊于2002年7月8日《浙江日报》

  
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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