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市场信息瞬息万变、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但义乌工会的实践告诉我们,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借风、借力、借理"的工会社会化维权机制永不过时。
3年前,胡锦涛总书记对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经验作出重要批示时,全国各地工会在社会化维权方面尚在探索之中。即便是义乌工会,在建立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社会化维权机制上也有不少地方待完善。
3年后的今天,社会化维权模式已在全国广泛推行。而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机制内涵在丰富、外延在拓展的新进展,更是有力印证了:工会社会化维权机制作为"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实践标本,完全契合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求,这一点在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任务日益迫切的形势下尤为凸显。
苦于"心有余而力不及",是义乌工会探索社会化维权路子的原动力---面对劳动关系市场化、多样化、复杂化带来的劳动者权益受侵不断、劳动争议大幅攀升,工会在劳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执法不尽到位的现实情势下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仅靠自身力量显然难以胜任。
工会社会化维权机制的核心,就是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置于社会化的视野下"借风、借力、借理",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社会合力,从而强化和延伸工会维护职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框架下,这一机制体现了工会工作的辩证法。因为在做好职工维权工作方面,工会与党委、政府的目标是一致的。可以说,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宏观层面是服务大局,是履行社会职能,理应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以及社会各方的有效配合。这也是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机制得以不断发展的深层动力。
当然,就工会自身来说,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工作取得新进展,还在于其应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说,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经验从一开始就具备了"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要素,但更多地停留于自发状态,是工会维权观的明确提出,使义乌工会深化、优化工会社会化维权机制"找到了突破口"。
可以看到,近两年来,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工作"以职工为本"的意识更加明确,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路径更加清晰。无论是对工会社会化维权"八个不"的定位,还是开展"企业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无论是大胆尝试职工工资债权工会让渡办法,还是开创疑似职业病获得职业病赔偿的先河,都从不同侧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做了生动的诠释。
在某种意义上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践行由"自发"走向"自为",正是义乌经验取得的新进展所在,标示着工会社会化维权工作迈向了新境界!
作者:王娇萍
刊于2007年8月18日《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