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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到期了,租户失联了 一屋子的租户货物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15-08-31 09:55:17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 杨林聪

  义乌市福田街道新高岭村的应女士这两天有点头疼:租在她家里的租户,已经有好几个月联系不上了,留下一屋子的货物,她是清理也不是,续租也不是,两头为难。

  事情得从去年6月份说起。当时,应女士把二楼的五间房子予以出租,租给一个人当仓库。截至今年8月份,租期已经超出两个月了。

  租客失联了留下一屋子的货物

  应女士说,租客是一名外地人,签下协议租期是一年。可是租期还没到,租客就把房子转租给了另外一名租客,双方约定,续租的租户租期到6月份为止。签订转租协议的时候,房东应女士也在场,不过她和第二个租户没有签过租赁协议。当时第二个租户也明确表示,等到租期满了,他会准时来交租金。“都是义乌人,想想应该很放心。”当时,第二个租户也没有留下身份证等证件,他给应女士手写了一张字条,留下了一个183开头的手机号码,名字是王瑞明。这也是这个租户留给应女士的唯一信息。

  没想到到了今年6月份,眼看着租期到期,应女士拨打这个手机号码,发现号码已经是空号。应女士还通过其他途径寻找了很多叫王瑞明的人,但都不是她要找的人。

  二楼至今堆满了纸箱和包装盒,还有一些衣服成品。这些都是王瑞明留下的。“想继续租给他吧,联系不上他。想租给其他人吧,这么多的货物,不知道怎么处理,一来没地方放,二来要是以后他找上门,货物多了还是少了,说不清楚。”应女士说。

  租期到了找不到租客引发的货物纠纷有不少

  无独有偶,家住金华市区江北后城里的房东李女士也遇到过类似的烦恼:上周,她刚刚把租客留下的货物处理了,没想到惹来了麻烦。

  李女士家的房子是自建房,她把房子隔成了单间、一室一厅的格式予以出租,租客都是在附近的上班族。

  引发纠纷的是一个朝南的一室一厅,租客是名外地男子。今年6月中旬,租期到期了,可是租客却一直联系不上。到了8月中旬,租期已经超出两个月了。这一头,原来的租户联系不上,另一头,不断地有人上门来求租,看中这个朝南的一室一厅。李女士只好腾出一个杂物间,把原租户的物品打包收拾好,放在一起。

  没想到,上周,原来的租户现身了:原来,租户说自己老家出了点事赶回家处理,由于走得比较急,坐火车的当天把手机落在金华的办公室里。回来一看,自己的房间被搬空了,还住进了别人,当场就和房东李女士吵了起来。

  李女士感到既委屈又有点理亏,好在经过清点租户的货物没有少,于是李女士只好给租户调整出了一个单间,还给他减了两个月的房租。

  “据我了解,在后城里以及附近的城中村,这种纠纷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李女士说。

  避免纠纷双方可在签订协议时加以约定

  租户失联了,留下的货物该怎么办呢?对此,记者也咨询了相关律师。

  律师认为,以义乌的应女士为例,虽然房子是经过第一手租户转租给第二手的,但是签署转租协议的时候,应女士也应该同时和二手租户签署转租协议,至少要留下一张租户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当时签过转租协议,又有身份证复印件,那现在租户失联了,房东就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到租户的户籍地址和联系方式,向租户发出要求清空货物的法律文件。如果说仍然没有办法确认的,还可以请求村委会会同公安机关,将货物清点封存,可以公证的话还可以请求公证部门协助。”律师金钢建议说。

  此外,要避免出现租户超出租期失联而引发的纠纷,最好在签订租房协议时就加以约定,比如约定超过租期多久后,屋内货物如何处置等,这样也在无形当中,增加了租客的违约成本,增强租户续租履约的自觉性,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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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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