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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告官”有更通畅的渠道

义乌昨挂牌成立全国首个行政复议局

发布时间: 2015-09-11 09:21:49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龚喜燕

  对政府部门处理决定不服气,或是认为行政机关侵害个人合法权益,以往多采用两种途经“申冤”:要么向当地市政府申诉,要么向上级部门求助,但处理效率或结果常遭诟病,百姓申诉通道还不够通畅,甚至找不到门。

  政府自身如何运用行政复议来有效化解矛盾,通过法治方式来解决信访问题?今年8月,经省政府批复,在义乌试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昨天,全国首个行政复议局在义乌挂牌运行,标志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迈开了先行先试的第一步。

  “免疫系统”亟待完善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合法权益受侵犯,可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相比行政诉讼,化解纠纷快、申请不收费。

  “这是政府机关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渠道,可以说是政府自身的‘免疫系统’。”义乌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金洪卫表示,随着公众法制意识增强、信访制度改革等因素,义乌行政复议申请逐年上升,去年共有140余件申请,今年到8月底,已达160多件,“今后还会越来越多,现行体制存在的弊端越来越凸显,倒逼政府改革。”

  金洪卫说,从目前的体制框架看,复议职能有些分散,存在双重性,既可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也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据此,按义乌35个行政机关计算,除义乌市政府,金华也有30余个部门对义乌相应部门的行政行为具有复议管辖权。实际操作中,部门复议案件也不平衡,“有机关、无机构”,“有案没人办”、“有人没案办”等问题较为突出。

  其次,复议机构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往往从属于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儿子的官司老子断”,容易被人质疑“部门保护主义”,加上有些工作人员身兼多职,缺乏专业性,也影响复议工作的公信力和办案效率。

  其三,“条条管辖”缺乏中立性和便民性。上下级部门有业务关联,不够中立,就会影响复议纠错率。有的复杂案件可能涉及多个行政部门,需要分别申请复议,也可能出现复议机关各自为阵,群众找不对门,就容易导致走信访或诉讼渠道。

  行政复议的“义乌模式”

  这些因素都影响了行政复议内在优势的发挥,如何破解?义乌有针对性地大胆改革,第一步就是健全机构,整合行政复议职能,在法制办增挂义乌市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相对独立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除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对涉及义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复议申请,由义乌市行政复议局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义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及上一级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

  “一个窗口对外,既保持了复议职能的相对中立、公正公平,也有利于就地就近解决行政争议,让申诉群众更为便捷地找对门。”金洪卫表示,为缩短办案周期、增强复议人员的专业性,在原法制办5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又新增7名具有法律知识的专职人员办理复议、应诉案件。

  在义乌经营泵业的方某就享受到了行政复议改革带来的好处。由于其在株洲的房产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按规定三年内不能兼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今年6月18日,义乌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发放责令改正书,要求7日内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于没有落款时间,加上整改期太短,方某提出了行政复议。昨天下午,新成立的义乌行政复议局举行首个听证会,召集双方面对面陈述申辩。

  今后,像方某这样遇到对义乌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决定有异议,对扣押、查封、冻结资产等强制措施不服,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摊派费用、违法集资等问题,可直接到位于南门街行政2号楼7楼立案接待室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争议通过复议渠道,能够合理合法地解决,让群众有冤可诉、有理可讲,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督促政府部门依法办事。”金洪卫表示,通过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着力探索以法治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路径样本,希望为全省乃至全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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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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