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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严格做好电梯安全监察 让每一部电梯通往安全

发布时间: 2015-09-18 09:35:31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陈飒

  中国义乌网9月18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陈飒)义乌作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地,人流物流十分密集,因此电梯的保有量十分庞大,分布也很集中。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电梯12926台,其中客梯6036台、货梯5980台、自动扶梯和人行道910台,电梯总量占到了金华市的1/3左右。电梯安全监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据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上半年,全市电梯运营状况总体平稳,共发生电梯安全事故1起,起因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不当,事故导致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上半年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但这位负责人同时也表示,目前全市使用10年以上的电梯有2014台,使用15年以上的156台,随着这部分电梯老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的电梯,年久失修,更新又涉及一大笔费用,投入主体较难落实,可能出现较多的安全隐患。再加上部分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不到位,作业人员违规操作,乘客或监护人自身安全意识淡薄,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存在长时段、大客流、高负荷的使用情况,电梯的安全风险越来越大,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企业规范运营落实安全责任

  产品质量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也关乎企业的生命。保障电梯安全,企业要首先承担责任。义乌目前有电梯生产企业1家,维保单位18家,使用单位1800余家。2014年1月1日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进一步突出了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包括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督促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真正意识到安全是企业的首要责任,也是企业的生命。

  成立于2004年的电梯维保单位金华市三维电梯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由于电梯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在新人培训、工作交接过程中容易产生安全隐患。我们也在努力完善各项制度,加大对电梯安全管理的投入,强化人员培训和提升。”

  对此,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生产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要进一步落实。今年上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督促电梯制造、使用、维保单位做好电梯安全自查自纠,要求维保单位对所维保的电梯逐台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电梯的检修盖板、楼层板、阶护挡板、梳齿板、泵机、制动装置、安全维护装置等重要项目,对存在隐患的电梯及时整改到位,并加强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电梯安全运行。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对在用电梯进行跟踪调查,主动公示重要部位的调试保养办法,保证部件、配件供应,并对使用和维保单位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

  此外,上半年,市场监管局还开办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4期,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负责人培训班7期,对电梯维保单位开展警示约谈,分析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形势,通报问题和隐患,并以举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进一步强化企业的红线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部门认真履职严把安全关口

  2014年,义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组建为新的市场监管局,构建了一个“大市场监管”体系。监管力量进一步充实到基层一线。尤其是特种设备这一领域,通过前后两次组织浙江省B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考证班,取证人员从合并前的17人增加到目前的196人。与镇街开展对接,根据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电梯等特种设备纳入安全生产大监管范畴,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构建了“统筹联动、职责明晰、运转顺畅”的网格化监管模式,为全力保障电梯安全夯实了基础。

  7月,湖北荆州扶梯吃人事件发生后,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部署开展了全市自动扶梯和老旧电梯安全大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开展重点检查。主要检查了电梯的检验情况、维保质量、使用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人员应急处置培训教育情况,并通过电视、微信、QQ群等媒体进一步宣传电梯安全乘坐及使用注意事项。同时,对本市18家维保单位开展量化积分考核,根据管理情况分成ABCD四个等级,引导社会选择维保质量好的单位。今年6月份由省质监局统一组织,邀请绍兴、金华技术机构对我市综合量化计分考核问题严重、投诉较多或近年被查处过的9家单位所维保的18台电梯开展了维保质量抽查。抽查方式为不事先通知、直插现场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查验维保质量管理、应急救援及急修能力和重要维保项目执行情况。从抽查结果来看,总体情况较好,根据每家维保单位2台电梯的平均得分统计,80分以上的3家,占33.3%;70—80分5家,占55.5%;60—70分1家,占11.1%。

  今年以来,我市电梯安全执法力度也不断加大,上半年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出动检查人员894人次,检查电梯使用单位494家,检查电梯数量1367台,发现隐患238处,整改206处,封停电梯27台,问题电梯建档数46台。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电梯违法案件9起,已结案的4起,其中因销售不合格电梯被移送公安的1起,罚没款共计22.7万元,处罚电梯维保单位4家,罚没款12万,形成了打击电梯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多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消除隐患和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镇街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全力以赴做好安全保障。”

  全民携手参与推动社会共治

  我市“电梯110”应急救援中心成立于2005年,为义乌广大市民提供24小时电梯应急救援服务。从成立初至今已接警1530次,解救被困人员3214人,其中2015年上半年共接警174次,解救304人,成为保障电梯安全的一股中坚力量。

  今年3月份,义乌还成立了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在现有救援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电梯行业协会的力量,合理布置救援网络,畅通应急救援信息渠道,并提供岗位培训、技术咨询、法律法规咨询、安全质量评估等服务,开展各种交流活动,积极推动特种设备行业更加健康、稳定发展。协会成立后,以我市儿童乐园和稠州公园的游乐设施、国际商贸城和高楼住宅在用电梯等特种设备为对象,主导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7次,进一步强化了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电梯安全宣传周’即将正式启动。这项活动既是今年9月‘质量月’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之后公众对电梯工作原理和安全保障加深了解的需要。”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还没有深入人心,不像消防安全知识那样普及面广。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尤其要强调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上半年,我们积极推动特种设备尤其是电梯的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先后开展了‘三进’活动20余起,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接下来,我们将在“电梯安全宣传周”期间,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拍摄“走进电梯”专栏,借助官方微博、公众微信号等新媒体,扩大宣传面,拓宽新途径,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形成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这位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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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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