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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禁燃放会被拘留,义乌动真格

发布时间: 2016-02-03 14:42:12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朱翔

  昨天,义乌市政府发布《关于部分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继续禁止在城区和重点区域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落实“禁燃”工作,义乌警方将加大对违反通告行为的惩处力度。与去年相同,市民违禁燃放烟花爆竹面临的不仅仅是行政罚款,还可能会被行政拘留。

  “禁燃”区域与去年相同

  今年,义乌“禁燃”的范围为:

  环城南路———环城西路———机场路———雪峰路———商城大道———城中北路———银海路———西城北路———诚信路———稠州北路———大通路———S310省道———银海路———商博路———江东路———广福路———环城南路(闭合范围)等城区范围;

  机场、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

  北苑街道的高桥村、畈田河村、后明塘村、游览亭村、塘坦村、金山脚村、王高畈村、前洪村、宇宅口村、上连树村、下连树村、王村自然村;

  后宅街道的十二山头村、后里村、西何村、黄龙居委会、宅二居委会、永宁居委会、前河自然村、后毛店村、何界村、叶宅村、上河村、溪坦村、红塘畈村、下畈村以及环城路以北的后宅工业园区、拆迁安置区、德胜小区、汽车城;

  城西街道的山翁村、隔渎村、横塘村、协和殿口村,西景园;

  稠江街道的官清畈村、龙回村等机场净空区。

  各党政机关、军警部队、汽车站、火车站、医院、学校、敬老院、市场、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输变电设施、山林、园林、黄山陵园、奇山陵园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防火区域等重点场所。

  《通告》显示,今年义乌的禁燃区与去年完全一致,禁燃区内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反通告规定的,义乌市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别从重从严处罚。

  义乌警方该拘的拘

  通告发出后,义乌警方对“禁燃”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辖区“禁燃”工作实际,加强禁销、“禁燃”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禁燃区的巡查、劝阻和违禁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据义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春节期间,义乌共有76人因违反“禁燃”规定被处以500元行政罚款。警方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对违禁燃放加大惩处力度,直至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立春、春节期间和元宵是3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义乌警方将加大“禁燃”的查处力度。“今年,义乌稠江街道、北苑街道等多个村庄完成了旧村改造,将是我们查处的重点区域。”义乌警方负责人表示,燃放烟花爆竹看似有欢乐的氛围,其实是牺牲环境和大多数人的宁静和健康换来的。这种危及健康乃至生命财产安全的娱乐庆祝方式,即便有再多民俗的理由,也早已不符合现代社会的理念。今后在烟花爆竹“禁燃”工作中,对经劝阻不听、阻碍执法的,该拘留的拘留。

  义乌警方表示,对“禁燃”范围内的违禁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加以劝阻,并向公安机关举报。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治安处罚,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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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甄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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