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为庆祝结婚十周年,义乌的童女士花了61.8万元,委托朋友买辆奔驰轿车纪念一下。但开回家后,却发现这车疑似事故车翻新。
5月12日,义乌市人民法院在义乌国际汽车城,对此案进行审理。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最终因双方分歧大,无法达成一致。(详见本报5月13日J5版)
这起案件争议点:一是原、被告是买卖合同关系还是委托关系;二是当事车辆到底是不是翻新的事故车。
由于当事车辆还未做相关的鉴定,第一次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后,审判员决定先休庭。当时,童某表示:不愿庭外调解,将委托权威机构对当事车做进一步鉴定。
记者昨天获悉,第一次庭审后,法官对这起疑似二手奔驰车买卖案,又多次组织调解。昨天下午,本案的原告、被告和第三方达成调解协议:
由第三方江苏常州某汽车经销商退款给原告,童某也把外表已经积满灰尘的奔驰E260轿车退还给第三方。另外,被告蔡某也对童女士进行补偿。
“购车款全部退回,另外再赔我5万元。”童某告诉记者,这一结果自己并不是十分满意,只是事情一直拖下去也不是办法。
“时间久了,车损就会更大,到时候又会有新的纠纷,就算买个教训吧。”童某说,退款和赔偿金都已经到手,她马上就会去银行处理按揭的事宜。
近年来,类似汽车买卖纠纷案多发,义乌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和汽车销售商:不管是不是熟人,都应签订规范的买卖合同,否则事后很难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