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开的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会上,义乌成功获评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从一个内陆小县到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义乌发展的每一步都与改革相连。如今,面对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这场“大考”,在改革大潮中始终勇立潮头的义乌市,大胆创新,持续发力,探索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节约集约用地之路。
近年来,为从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义乌市委、市政府按照“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国土资源工作职责定位,以争创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为目标,大力推行节约集约用地,坚持统筹科学规划,坚持高效合理用地。我市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节约促转型”,围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这一主题,积极探索国土改革新的突破点,努力为全面推进全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提供更加坚实的国土资源要素保障和制度支撑,使我市逐步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转型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超前的“节地观”唱响全方位节约集约用地“好声音”
作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之一,近年来,浙江省义乌市节地成效如何,一组数据可谓最佳“注脚”:义乌内陆口岸场站立体建设节地60亩、推进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人均节地39平方米、义乌金融商务区地下空间开利用60万平方米……这份来之不易的成绩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义乌市超前的“节地观”。
唱响全方位节约集约用地“好声音”。以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为契机,围绕“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主题,及时总结该市历年来的节地创新模式并树立典型,并通过部、省级节约集约用地现场会及“6·25”全国土地日宣传周等各类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节约集约用地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对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重要意义。通过强有力的宣传,促进了全市干部群众用地观念的转变,形成了节约集约用地的共识,逐步树立了“以节约集约用地为荣、粗放浪费土地为耻”的新观念,为深化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积极推动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2013年以来,义乌市大力推进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全市共规划集聚新社区55个,规划配套产业项目35个,安置农民22万人。目前,全市在建7个集聚高层公寓项目,总用地982.5亩,可居住面积151.86万平方米,预计安置农民14463人;配套6个产业项目,总用地379.2亩,总建筑面积85.13万平方米,总投资114亿元。已审批确定参加集聚并签订置换协议并交纳保证金331户。置换权益已成交127宗,共计14605平方米。通过集聚建设,既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环境,又从空间集聚、产业集聚、人口集聚三方面来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城乡高度融合和城市发展转型升级。城镇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的近郊村,按照“零增地”模式实施“空心村”改造。全市已有49个村开展“空心村”改造,累计拆除旧房1737户、建筑占地面积11.3万平方米,其中退出农村宅基地建筑占地面积3.3万平方米。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外的远郊村,实施“异地奔小康”工程。引导农民下山脱贫,用产权置换或货币置换方式,集中安置到建制镇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划拨土地上,农民仍继续享有除宅基地以外的其他权益。全市共有5个在建“异地奔小康”工程,总投资21亿,总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签订置换协议并缴纳保证金的农户5210人,累计核拨财政补助资金1.08亿元。
健全“亩产论英雄”导向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用地亩产税收管理,制定加强工业企业税收征管提高工业土地利用效率的实施意见。2013年开始将全市用地5亩以上工业企业纳入“亩产税收”评价范围,并设立“红黑榜”定期公布排名。重点加大对低亩产税收企业及零税收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严格税收指标监控,对“亩产税收”达不到全市平均水平50%的企业开展综合整治。2014年出台《义乌市工业企业税收产出效益考核评价办法》,建立以亩均税收、亩均产值、单位电耗税收等为主要指标的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2016年出台《义乌市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构建了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及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按照企业亩均税收、亩均产值等指标对工业企业进行综合效益评价分类,对不同档次企业在税收、能源、环境、人才等资源要素配置上采取差别化政策,实现资源要素的“合理配、优质配、合法配、高效配”。
大力推进“地下义乌”建设。鼓励各类建设项目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目前全市共已开发地下空间项目2198个(典型如:市民广场下的地下商城、城北路下穿工程、廿三里拨浪鼓广场地下空间及金融商务区地下空间等),地下空间开发总面积约195万平方米。在做好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示范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制定《义乌市地下空间管理办法》,内容包括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确权登记管理、使用管理等五个方面。
制度建设按下“快进键”为节地筑牢“铜墙铁壁”
近年来,义乌市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按下“快进键”:实行差别化的土地配置政策,支持“高税无地、高税少地”企业加快发展;建立以亩产税收、亩均产值等为主要指标的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开展“以小换大”置换出让工作;土地出让项目实施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对工业项目推行项目择优机制,先后开展了工业项目公开招选,分阶段出让;“分类供地、两阶段出让”,“亩产税收”评价等工作,对工业用地按照亩产效益评价实行差别化供地;2015年完善了《义乌市工业用地“以小换大”出让实施办法》,通过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工业经济做大做强、转型升级;同时出台《义乌市工业项目分行业准入控制指标》,根据工业项目所处不同行业,分别制定亩均投资及亩产税收,科学设定不同行业的准入门槛。
高标准制定工业项目用地标准。义乌市切实提高工业用地的利用效率,全市工业建设项目建筑密度为35%~50%,容积率为1.6~4.0;因生产工艺要求建设单层大跨度厂房,且单层大跨度厂房建筑占地面积占生产性用房建筑占地面积2/3以上的,建筑密度为35%~60%,容积率为1.0~4.0;厂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用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企业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总建筑面积的30%。
完善工业用地竞争性出让机制。严格控制出让条件设置,充分保障土地市场竞争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管理办法,根据产业特点和项目情况,在法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内,灵活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探索工业用地年租制,对企业以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给予相关政策优惠。已在稠城、集聚区、廿三里开展了年租制试点。相关的政策意见已形成初稿,正在完善当中。
土地出让项目实施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受让人在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同时,须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与项目开发进度挂钩,实行分期验收返还。受让人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政府有权没收定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处置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
“四破”行动“不破不立”唤醒“休眠”的土地
破僵尸企业,破围墙圈地,破低效用地,破既得利益,义乌市自觉将目光向内,在全市开展“四破”专项整治行动,探索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据统计,2014年以来义乌市共完成处置僵尸企业25家584.34亩;完成处置围墙圈地企业2家144.41亩;完成处置低效用地企业81家2109.4亩;取缔低小散企业4228家;处置既得利益党员10名。
加大低效用地再开发力度。一是完成了低效用地调查工作。去年8月对全市城镇低效用地现状调查和潜力测算,今年4月份根据省厅标准又对全市范围进行了补充调查。初步测算低效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及单位投入产出水平可以提高50%以上。二是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该市自行加压,向社会公开承诺再开发2000亩城镇低效用地,目前《义乌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已通过部门论证,并正在完善制订相关配套政策。下步将进入推进实施阶段,启动试点改造项目。三是在全市开展“四破”专项整治行动,探索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挖掘用地空间;进一步树立了“亩产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健全社会公共资源政府集中管理、市场公开运作的体制机制。
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把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由义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国土、发改、住建、经信、商务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对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情况进行了实地踏勘,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出让土地、拟划拨土地和拟储备地块进行汇总和归类,对任务进行分解并落实考核措施。
加强批后监管,防范闲置土地产生。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建立建设用地信息台账,定期向国土部门报送建设用地利用信息,对所辖区域内的建设用地建设施工情况进行实时跟进,确保对每一个地块实行有效监管。督促用地单位(个人)按期开、竣工,一旦发现土地闲置,立即责成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复建;对逾期不复建或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强基础促改革为节约集约用地“保驾护航”
当前,义乌市节约集约用地的大幕已经拉开,唯有打牢根基,才能不断实现新的跨越,迈上一条从有限向无限延伸的征途。
以规划为源头,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既是优化义乌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城乡用地结构布局的需要,也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的根本要求。2014年以来,义乌市积极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理念,不仅开展深入开展义乌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研究,查找问题、寻求对策;同时,也将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率、存量土地供应占比等纳为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加强规划管控,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规范征地管理,创新耕地保护。义乌市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积极开展征地阳光工程建设,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失地农民保障机制,切实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2014年8月,通过调研、听证和风险评估,该市颁布了新的《义乌市征用土地区片综合价暂行规定》,将耕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提高到了5.6万元/亩,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利益。同年市政府还出台了《义乌市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实施办法》,在赤岸、义亭、佛堂等乡镇开展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试点工作,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
做好国土执法工作,开展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及“两网化”建设。义乌市将“无违建”创建作为“三改一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并提出了争创“无违建镇街”4个、“无违建村(社区)”280个的目标。“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5月底,全市共拆除违法建筑41067处,面积840万平方米,其中占地面积520万平方米。另外,该市作为国土部执法视频监控网建设试点单位,2014年财政落实建设资金170多万元,目前首批13个视频监控点已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2015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全市“两网(网络、网格)化”建设工作方案,主要目的通过“两网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网格体系和“信息准确、反馈及时、实时指挥、督导快速”的网格体系,从机制上、技术上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即查即拆,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消灭在萌芽。
加强专项基础课题研究。梳理出了耕地保护、差别化供地、节地技术等14个改革专项课题研究任务,充分依托专家和专业机构的力量开展课题研究。义乌市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率先在全省出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职责整合意见,6月26日发放了全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下一步,义乌还将根据“五提升三突破”转型发展的要求,大胆改革创新,切实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国际商贸特区建设:
———继续落实“三改一拆”行动,推进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严厉打击和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狠抓土地执法,防止新的土地违法行为发生。全力推进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做好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相关配套政策的完善和监管服务工作,实现农村房屋“分散式”改造向“集聚型”安置转变。
———加大存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力度,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通过落实项目供应、异地置换盘活、完善手续办理、查清情况核销等方式,将消化利用考核情况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直接相挂钩,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继续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科学编制好2016年度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始实施方案,编制好规划方案,选好再开发区块,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利用和管理创新。
———深入推进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完善相关产权制度。一是继续全力推进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完善置换权益交易配套机制,实现“活流量”。二是创新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和跨社区置换机制。三是稳步推进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在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开展房地一体登记发证试点,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赋予农民完整的不动产权利。根据上级有关部署,适时稳妥审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