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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召开 气价有望下调

发布时间: 2016-06-29 18:16:05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蒋守洋

  中国义乌网6月29日讯(记者 蒋守洋)今天(6月29日)下午,义乌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义乌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制定听证会,就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管道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等相关议题进行了公开听证。

  听证会共有3名听证人和18名参加人出席会议,2名旁听代表列席听证会。从听证情况来看,多数参加人对第一种阶梯气价方案较为认可,但在管道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方面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义乌市天然气公司不断加快管网建设,提高了供应能力。截至2015年底,义乌已累计建成中低压管网600公里,门站1座,应急气源储备站1座,LNG加气站1座。

  天然气价相对现在有降低

  2015年义乌销售天然气1261.27万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气239.35万立方米,居民用气售价为3.5元/立方米,用户约25676户。

  根据今天听证会上提出的天然气阶梯价格方案,以计量户(表)为单位,以年度为计量周期,每户每年用气量分为三级,拟定两套方案:

  方案一:0-240(含)立方米为第一级,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3.05元;240-420(含)立方米为第二级,价格为3.66元;420立方米以上为第三级,价格为4.58元。

  方案二:0-288(含)立方米为第一级,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3.1元;288-480(含)立方米为第二级,价格为3.72元;480立方米以上为第三级,价格为4.65元。

  以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的气表为单位,每户(表)用气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级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60立方米。

  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场所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气价的1.1倍执行。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生活用气,可选择执行居民气价,其价格按居民第一档气价的1.1倍执行。

  建立与油价类似的联动机制

  根据《浙江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义乌也将建立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

  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的主要内容为: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下游天然气价格可作相应同向调整。当符合联动机制规定的条件后,由企业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经发改委审核,有关单位将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政务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布联动后的天然气销售价格。

  拟定管道预埋和改造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的相关文件,结合义乌实际,听证会上也提出了拟定的居民小区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方案。

  根据方案,居民天然气管道预埋和改造收费主要分6种情况:

  1.水平房改造按原规定每户1800元收费标准不变。

  2.商品房预埋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7元,由燃气经营企业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

  3.保障房预埋及改造调整为每户1600元(主要考虑保障房面积较小因素)。

  4.城区及农村垂直房改造收费标准为每户(含一表)3500元,每增加一只表加收800元。

  5.别墅、排屋等高档住宅和普通住宅中有特殊需要的用户及工商用户的预埋和改造收费标准仍由企业确定。

  6.供气企业对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凭有效证明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用减半收取。

  还将在听证基础上完善方案

  听证会上,市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在今天的听证基础上,充分听取听证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对相关政策、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再提交市决策部门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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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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