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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11个省(市)籍人员可在义乌申请异地办证

发布时间: 2016-07-02 09:42:05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特约记者 何梅芳 商报记者 刘军

  7月1日起,义乌市异地办证受理省份由原先的江西省扩大到天津、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11个省(市),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佛堂派出所申请异地办证。

  据悉,在义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江西、天津、吉林、江苏等11个省(市)人员(因技术条件制约等原因,暂不受理双语居民身份证办理申请,如四川省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吉林省延边州、长白县、前郭县等地的少数民族),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2)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3)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4)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4)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5)因受试点技术条件制约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

  异地受理程序: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佛堂派出所提出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还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相关人员可拨打电话:85570027、85570026、8557885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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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朱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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