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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反欺诈中心 运营首周效果明显

发布时间: 2016-07-04 16:18:43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单光辉

  新报讯(记者单光辉)我市反虚假信息欺诈中心于6月23日正式启动运行。昨天,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该中心运行首周接到群众报警、涉骗线索举报、防骗咨询等警情共185起,成功劝阻71人次,紧急止损14起案件,冻结银行卡37张,限呼诈骗通信号码57个,止损金额达92万元。

  6月30日11点16分,市反欺诈中心接到义乌一基金管理公司员工报警,称有人冒充公司老总加入该公司的营销QQ群,让该公司员工发一份员工通讯录到其QQ上。随后,嫌疑人按照通讯录提供的信息,加该公司财务为QQ好友,再以老总名义让财务从公司账户上转账31万元。财务未与老总核实,于10时40分将31万元汇至骗子提供的银行卡上,后发现被骗,于是报警。

  反欺诈中心接警员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值班民警。值班民警第一时间通过进驻中心的各大银行,查询涉案账户的资金流向。查询显示,涉案的银行账号收到被骗的31万元账后,立即转入了下一级的银行账户。办案人员一路逐级查询,最后发现诈骗金额于11时20分已转入了第五级账户,账户明细显示除了该起案件的31万元诈骗金额外,还存在两笔不明进账金额。反欺诈中心立即对此涉案账户进行冻结,成功止付38.69万元。

  据反欺诈中心负责人介绍,中心运行一周以来接到的报警,以冒充公检法、网上购物虚假交易、购物网站刷信誉这三种诈骗类型居多占近六成,而冒充老总QQ诈骗和冒充公检法这两种类型的被骗金额最大。

  金华警方提醒,凡涉及转账、付款等操作,市民朋友应提高警惕,再三核实确认,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帐”。如果遇到通讯网络诈骗,应第一时间拨打反欺诈咨询热线81234567或110。此外,也可关注金华公安微信号(微信号:jhga110),在微警互动栏目的“反欺诈中心”填写信息网上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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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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