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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上一次奖励太少 救火的员工竟纵火

发布时间: 2016-07-15 09:48:03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 张枝昶

  7月7日凌晨3时29分,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一日用品厂仓库发生火灾,造成近20万元财产损失。当天上午,义乌消防支队火调科赶赴现场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发现这把火竟然是该厂保安烧的。

  记者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当时仓库内火势凶猛,浓烟滚滚。义乌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并在短时间内把火灾成功扑灭。据了解,今年6月份,该厂有一堆室外废料也着过火。于是,民警在调取着火当天厂区监控后又和前一次的监控进行仔细比对,并根据厂内巡更记录和其他员工的调查询问,最终将普某锁定为嫌疑人。

  “在调查过程中,最重要的证据是员工巡逻的监控记录,通过和前几天的监控记录对比,在着火当天晚上,他比平常巡逻的时间,多出了1分钟。”义乌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参谋傅峥说,最终他也承认利用这1分钟,点燃了仓库,最终引发了这起火灾。随后,经过义乌刑侦大队进一步的排摸和侦查,7月8日,犯罪嫌疑人普某被警方控制。那么,作为厂里的保安,普某为什么要纵火呢?

  原来,该厂6月份有一堆室外废料着火,由于普某及时发现并扑救,企业没有受到大的损失。“当时是他直接发现的,叫了两个管理人员及时把火灭掉了,也没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我了解这个事情后,公司对他们3个人进行奖励,每人奖励200元。”该厂负责人黄利军说。虽然厂里对普某的灭火行为进行了奖励,但是普某心里还是不满,因为在救火过程当中,他的手机屏幕坏掉了,而他并没有获得相应的补偿,于是产生了报复心理。

  据了解,最近两个月来,义乌消防支队连续破获了4起纵火案,其中3起都是由于员工对企业管理制度不满意,或者是员工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人为进行纵火,并造成了非常大的经济损失。“希望广大企业主完善管理制度,做好管控工作,也做好员工的一些思想工作,减少安全隐患的发生。”傅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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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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