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兵分两路来到位于义乌铁东路附近的某仓库及关联销售点进行检查。
“这是一家食品销售单位,在销售点检查没有发现异常,但是仓库里还是留下了蛛丝马迹。”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说。
进入仓库,29箱某品牌跳跳糖放在醒目的位置,通过仔细检查,细心的执法人员发现生产日期有些异样,在标有“20160604”的附近还隐约可见“2015”的痕迹。执法人员不动声色继续搜集证据,在仓库内的小房间里发现了打码机等物品,打码机上的日期正是“20160604”。在证据面前,负责人姚某低下了头。
据了解,姚某在义乌从事食品经营已多年。去年12月,他向广东某厂家购入一批跳跳糖,但是因为产品市场认同度不高、气温逐步回升、糖类食品销售回落等原因出现了滞销。眼看着保质期日益临近,为了减少损失,姚某就动起了歪脑筋,将原生产日期“20151104”改为“20160604”。
姚某的违法行为,属于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目前该批跳跳糖已被市场监管局查扣,姚某用于篡改生产日期的工具也已被没收,姚某还将面临5万元以上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