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25日讯(通讯员 何昊)作为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用品的重要销售渠道,农资店的规范化经营重要性不言而喻。
2016年7月22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和苏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各农资店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农资店进销台账记录、信息化使用情况,以及农资店内农药、种子等的销售情况。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各农资店的销售台账记录都较为完善,但信息化记录有所不足,使用频率较低。在检查中执法队员还发现,有一家农资店存在销售违禁农药“百草枯”的行为。“百草枯”作为一种快速灭生性除草剂,对人毒性极大且无特效解毒药,农业部、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告从2016年7月1日起停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了立案调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局苏溪大队将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通过宣传教育、技术指导等方式,促进农资店的信息化管理,继续推进台账记录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严格查处销售违禁农药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