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29日讯(记者 龚正平)近日,义乌市福田街道荷叶塘物华路10号2号楼4楼北侧某饰品厂经营主因偷排重金属废水,被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传唤回所。
经查,今年3月29日以来,犯罪嫌疑人容国某(男,26岁,广西阳朔县人)在未经环保审批的情况下,在荷叶塘某厂房内开设合金饰品加工厂。并且容国某在明知饰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会造成环境污染的前提下,仍雇佣老乡容志某(男,24岁,广西阳朔县人)负责管理研磨车间。
在该厂生产车间内,由员工“苹果”(另案处理)清洗研磨好的半成品饰品,将未经处理的重金属废水经沉淀后排入一楼的沉淀水桶内,水桶中水满后溢出到地面水沟后直接排入下水道窨井。
今年6月,义乌市环保局曾对该厂进行废水取样检测。经检测,该厂排放的废水中含有国家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锌,研磨废水溢流点水质不达标,其中锌元素含量超国标4.08倍。
目前,犯罪嫌疑人容国某、容志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义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