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龚正平 正文

明知违法仍偷排重金属废水 义乌一人被刑拘

发布时间: 2016-05-05 16:26:47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龚正平

  中国义乌网5月5日讯(记者 龚正平)将铜元素超标430倍的重金属废水直接排入雨水沟,明知违法还偏要这样做。4月28日,因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湖南籍电镀加工业主兰某被义乌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偷排污水的雨水沟

  今年3月下旬,50岁的兰某在位于上溪镇贺田路15号的电镀厂工作期间,为图方便将清洗电镀液的废水直接排入工厂后门的雨水沟,给当地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经义乌环保监测部门检测,排放出的污水PH值不但不达标,而且重金属铜含量超过国家标准430倍。

  事发地工厂

  4月27日下午,义乌市公安局上溪派出所接到环保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后立即将犯罪嫌疑人兰某控制。28日,警方取证核实,兰某已涉嫌污染环境罪,遂依法将其刑拘。

  加工点电镀槽

  那么,过量的重金属铜元素会对人体造成什么影响呢?据义乌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当人体内残存了大量的重金属铜元素之后,极易对身体内的脏器造成负担,特别是肝和胆,当这两种器官出现问题后,人体内的新陈代谢就会出现紊乱,会出现肝硬化、肝腹水甚至更为严重的情况。

  加工点摆放的硫酸铜电解液

  据了解,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并明文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义乌市公安局上溪派出所供图)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编辑: 朱宇婷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网络安全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义乌广阔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