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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防水呢?义乌老板娘花1元“坑”了一只苹果手机

发布时间: 2016-09-01 16:43:48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陈奎钱

  中国义乌网9月1日讯(通讯员 陈奎钱)炎热的夏天去水乐园、小溪边玩水的人越来越多,为了防止随身物品遗失和手机进水,很多人都会买防水袋。在义乌经商的林女士瞅准了这个商机,在义乌某淘宝网店购入了100只防水袋,准备在自己经营的百货商店出售。单只防水袋的购入价只有1.16元,但是这1元钱的商品却“闯”了大祸。

  “我想着让顾客见证防水的效果就是最好的广告,就把自己的苹果5S手机装进手机防水保护袋中,密封好,然后把防水袋浸在装有水的脸盆里。”林女士说,没过多久她看了一眼防水袋当即傻眼了,好像有水渗进了防水袋。林女士急忙将防水袋从脸盆中拿出来,拆开袋口的密封条,里面的手机已经无法开机了。林女士忙将手机送到附近的苹果手机维修店,维修店检查手机后告诉林女士手机进了水,主板烧坏了,要换主板最低费用800元。林女士当日就与淘宝店客服联系,说明了事情经过,要求淘宝店承担手机主板的维修费用。但是经多次协商淘宝店铺仍不同意,林女士无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福田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联系双方了解情况。林女士认为,既然商品名称叫“手机防水保护袋”,理应要起到防水的保护作用,现在因为不防水把手机弄坏了,淘宝店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淘宝店方面却认为手机防水保护袋每只还不到1.20元钱,不能保证每一只都不渗水,不肯承担赔偿责任。

  调解人员查看了林女士带来的手机防水袋,经过试验,100只手防水保护袋中有4只漏水。淘宝店销售手机防水袋时,双方都默认是合格品,虽然价格每只只有1.16元,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家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后果的相应赔偿。经过工作人员调解,淘宝商家同意给林女士赔偿400元,林女士表示接受。

  质量是产品的生命,小到价值1元、2元的产品,大到上千、上万的产品,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只有生产者、销售者严把质量关,才能让全社会共享义乌制造、义乌销售的产品的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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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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