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14日讯(记者 楼雅琪 通讯员 义纪)近日,义乌市从严从快查处了一起扰乱换届选举秩序违纪案件,被审查的上溪镇岩下村党支部党员陈允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月12日上午,岩下村根据上溪镇党委换届工作安排,组织该村党员、村民代表,召开镇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两推三评”会议。陈允中作为一名党员,在推选会议现场,大声吵闹喧哗,发表不当言论,辱骂他人,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严重影响选举会议秩序,在群众和党员中造成不良影响。
事发后,上溪镇纪委立即对该案件立案审查。鉴于陈允中能认真配合组织审查,主动承认错误,承诺绝不再犯并请求组织从轻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允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来,为严肃换届纪律,以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工作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义乌市已部署开展了4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近期又专门组建5个换届风气专项巡察组,深入到14个镇街开展选风选纪巡察,直指换届选举中的纪律问题。
市纪委负责人表示,换届风气是对优化义乌政治生态的一次大考,对破坏选风选纪的问题和行为,各责任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各镇街党(工)委要切实负起责任,以一步不退、一丝不松的韧劲、严劲,保持零容忍,动辄则咎,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纪律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