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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场的水果摊贩有专车接送 “组团”卖水果

发布时间: 2016-09-19 08:40:21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 张枝昶

  义乌国际商贸城吸引了众多中外客商前来寻找商机,同时也吸引了众多摊贩到附近招揽生意。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福田大队查获了一起“组团”到国际商贸城周边卖水果的案件。

  执法队员经过观察发现多名小摊贩出没时间惊人一致,有“组团”的嫌疑。于是,执法队员决定对这些小摊贩的行踪进行摸底,经过一个多星期的仔细观察,终于摸清了这些摊贩的行踪规律。考虑到小摊贩活动区域宽泛,没有固定路线,执法队员决定在市场外拦截。

  经过几日的蹲守,执法队员终于发现一辆白色的面包车非常可疑。9月13日早上7点30分,执法队员在稠州北路一区公交站附近查获了这辆车,打开车门后的场景着实吓了执法队员一跳,车厢里塞满了十多名小摊贩和水果篮子。司机余师傅表示,他原先做的是拉货生意,听老乡说市场里水果好卖,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和他们一起倒卖水果。因为有车,于是每天早上集合后,就到金华东站或者其他批发市场进货,然后将水果运到义乌国际商贸城。

  而这12名摊贩团伙多为老乡,相互介绍,统一行动。每天早上到达目的地后,摊贩们会先将水果卸下来藏到花坛草丛里理货,等市场开门后伺机进入。进入市场后,摊贩们就分头行动,四处叫卖。虽然看似赚钱快,但这样的行为是不允许的。据了解,福田执法大队自9月以来共查获这类“组团”卖水果车辆四车。这些小摊贩来自江西、兰溪等地。

  据悉,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无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为无照经营,应当依法予以取缔。除此之外,这类摊点没有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经营秩序,属于非法经营行为,而且其所经营的商品质量和卫生状况得不到有效监管,无法保障消费者利益。

  当然,取缔并不是要将所有摊贩“赶尽杀绝”,而是为了规范化管理。目前,义乌也在探索疏堵结合的方法,尽量平衡各方需求。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坚持“堵疏结合、分类治理、依法整治”的原则,开展便民服务摊点设置、规范自产自销区经营秩序、整治集贸市场,探索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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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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