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义乌市法院知识产权庭网上法庭首次开庭,公开审理义乌市一策划有限公司状告沈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顺利完成了庭审各项工作。
义乌市一策划有限公司是某商标的权利人,发现沈某在淘宝网上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的产品后,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三万元。沈某是淘宝网一家网店的经营者,居住在上海。
义乌市法院考虑此案涉及电子商务商标侵权纠纷,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所涉侵权产品是网上购买等特点,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约维权成本,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选择通过网上法庭开庭审理。
庭审前,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指导网上注册账号、在线填写信息,并在技术人员的帮助下,完成审判系统调试工作。庭审中,审判人员、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均通过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进行实时互动。
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核对当事人信息、答辩、举证、质证、比对、法庭辩论等法律程序有序进行。整个庭审程序历时近一个小时,法庭纪律良好,网络画面清晰流畅,法律程序合法规范。
目前,义乌市法院涉及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较多,其中商标侵权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情明了,权利人大多在省外、国外,而侵权人相对集中,大多为市场商户或者电商。
义乌市法院负责人表示,对这类案件采用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调解、网上开庭方式进行审理,突破传统诉讼对当事人的时空限制,可以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实现“网上纠纷网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