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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百日攻坚”破解积案

发布时间: 2016-11-27 13:09:47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林晓燕

  中国义乌网11月27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周一至周五,上下午各一个庭,周末在家写裁决书,取消年休、疗养等一切休假……这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名赵姓工作员的真实写照。在刚刚过去的这几个月,该院办案人员几乎人人如此。

  “就年人均办案量而言,全国是60件,浙江省是120件,而义乌是300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王院长,见证了该机构从2008年成立至今的发展,“办案人员从当初的3人逐渐增加到8人,再到现在的9人。”

  困境,45天结案“几乎不可能”

  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劳动者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持续上升,成为当前我国劳动关系领域面临的最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免费仲裁,这个利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劳动者主动维权意识。据了解,原来劳动者申请仲裁是要交纳仲裁费用的,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和受理费,其中,案件受理费最高50元,案件处理费则按争议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困难群众可申请减、免、缓交仲裁费。而在法院,劳动争议案件不管标的多高,都只收取每件50至100元的受理费。2007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降到每件10元。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申请仲裁则是免费了。

  近年来,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民营企业数量剧增、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和部分企业依法用工意识仍待加强等众多因素叠加影响下,我市申请劳动仲裁案件持续攀升,并居高不下,历年处理总量位居全省各县市首位。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市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33件,同比增长17.3%,“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凸显,案件排期过长、积案逾期等顽疾亟待解决。

  “受理的案件数量增加了,仲裁院却基本没变化,加在一起还不到10人,没办法,人手太少且仲裁庭也非常有限。”在今年6月的一次采访中,一办案人员无奈表示,法律要求45天结案,对仲裁机构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攻坚,让“不可能”变成“可能”

  为破解该困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迎来了一场态度和力度兼修的“百日攻坚”活动。“化解积案367件,做到新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这是主要目标。

  为使活动取得实效,市仲裁院上下统一思想,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内部挖潜、外部潜力”等举措,双管齐下。

  该院根据案件受理现状,在原有3个仲裁庭的基础上增设了两个临时仲裁庭,并打破庭室界限,每位工作人员均投入参与办案,确保所有仲裁庭无缝隙排案。攻坚期间,每位工作人员从大局出发,努力克服种种困难,放弃休假,全身心投入工作。今年新招的工作人员小陈,在没有办理入职手续无法发薪的情况下,也主动请缨加入攻坚团队。

  可以说,每位仲裁员都在努力自我加压。其中,负责专职案件审理的工作员每人每周排案10个以上,负责兼职立案和办公室业务的工作员每周排案7个以上,基本上每天都处于满负荷开庭审理案件处理状态,而调解、书写裁决书等工作也全由大家通过加班加点来完成。

  在充分优化并调动内部资源的基础上,仲裁院还拓宽渠道,积极向外部“借力”。一方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面向执业律师队伍择优选聘两名兼职仲裁员,加快仲裁案件处理速度。另一方面,针对庭上书记员同步短缺的问题,从系统内部抽调数名工作人员参与攻坚,进一步充实仲裁办案力量。

  从当前情况来看,此次“百日攻坚”的成效还是非常明显的。攻坚至今,已审结劳动争议465件,367件积案得到有效化解;攻坚活动以前该院的排案周期为80天,活动结束后的排案周期为35天;攻坚期间仲裁案件的平均结案时间仅为40天,比平时缩短近50天,基本实现“快立、快审、快结”的常态化,努力让“45天结案”这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变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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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严晓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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