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7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王艳婷 记者 林晓燕)近日,家住后宅街道的朱大爷来到浙医四院门诊看病,想配一些高血压的常用药。期间,他从医务人员处获悉,最近我市医保方面出了个慢性病连续处方政策,像他这样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都适用,这让朱大爷很高兴。
据了解,慢性病连续处方便民政策的核心内容是:慢性病患者在医疗机构经过规范治疗后,临床诊断明确、病情和治疗方案基本稳定的,处方笺采用“一笺三单”形式,有效期为3个月,每笺包括三张联单,每张联单有效时间为1个月,三张联单必须连续使用,中间不能间隔。患者每次配药时,依次提供一张联单留存,每笺第二、三次配药须在上一联单剩余用药量5天以内领取。
市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处方笺开具为3个月用量,每次结算1个月用量,下月处方在上月剩余用药量5天以内时激活使用。简单的说,就是患者在剩余药量为5天以内的时候,可以直接去医院付款拿药,省去了每个月挂号排队让医生开处方的麻烦。
“我患高血压多年,由于经常要开药,跑来跑去很不方便。有了这个政策,以后就可以一次开3个月用量的处方,每个月直接去收费处交钱后取药就行,省事多了。”朱大爷说。
据悉,目前慢性病连续处方政策正在浙医四院试点推广,其他定点医院也将后续跟进;该政策当前仅适用糖尿病伴并发症和高血压两个慢性病种,首诊患者暂不适用慢性病连续处方;慢性病连续处方必须由患者本人在就诊时自愿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