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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火锅内“加料” 涉嫌吸毒被处罚

发布时间: 2016-12-09 09:13:20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 记者张枝昶 通讯员郑斐

  12月3日,在义乌苏溪镇务工的马某,为老乡接风洗尘时在火锅中添加了罂粟壳,之后,他又邀请同吃火锅的6名青年男子一起去KTV唱歌。次日凌晨2点多,马某因不愿付小费与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发生纠纷。义乌市公安局苏溪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顺藤摸瓜,查明了这起涉嫌吸毒案,6人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今年24岁的马某,是河南睢县人。12月3日,他的老乡小赵从河南老家来苏溪镇打工。为尽地主之谊,马某当晚给小赵接风洗尘,在租房内邀请6个朋友一起吃火锅、喝酒。为使火锅吃起来更有“味道”,马某在火锅内添加了少量罂粟壳和罂粟秆。吃完火锅后,马某觉得意犹未尽,决定请大家一起去KTV唱歌。随即,马某给他认识的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小何打电话,要求留一个包厢,并安排两名“公主”陪唱。

  12月4日凌晨2点,是娱乐场所打烊的时间。马某认为,他与小何是朋友,朋友陪朋友唱歌应当是免费的,所以不愿意付800元小费。于是,保安拦下了马某和他的一个朋友。

  之后,马某给唱完歌已离去的张某打电话,让他将砍刀拿来。张某骑着电瓶车回到自己的租房,拿了一把长约50厘米的砍刀返回娱乐场所。娱乐场所老板说:“马某等4人随后就在包厢内摔啤酒瓶,我们只得报警求助。”12月4日凌晨3点,义乌苏溪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到事发现场。进入包厢,民警看到满地都是啤酒瓶碎片,并在5楼厕所内搜到了砍刀。马某等4人涉嫌携带管制刀具,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审查。

  回派出所后,警方依法对马某、窦某、张某、瞿某等4人做了尿检,结果均呈阳性,涉嫌吸毒。审理中,马某等人均不承认吸过毒。办案民警让他们回忆近日吃过什么食物,他们交代前一天晚上7个人一起吃过放了罂粟壳的火锅。警方查明,马某放在火锅中的罂粟壳,是他从老家带来的,剩余的罂粟壳和罂粟秆已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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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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