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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新“异地奔小康” 让老百姓高高兴兴下山

发布时间: 2016-12-11 13:59:17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记者 王婷

  “新政策大大减轻了我们村干部的压力,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期争取目标。当我给村民解释文件时,大家的眼睛都发光了,高兴极了!”12月7日,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杨钟坚收到了赤岸镇晓丰村村干部发来的微信,高兴地说:“说明我们这次新推出的政策是真的接了地气,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

  杨钟坚所说的新政,正是义乌新近出台的《关于推进“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是在2009年义乌“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工程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完善和提升。

  “宅基地能换城镇住房,可以说,为地处穷乡僻壤的山区农民带来了保障。但是,随着时间的迁移,以及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变化,‘2009版本’日渐不合时宜。”杨钟坚说,基于对全市“异地奔小康”情况的整体调研,为解决山区群众住房安置实际困难,保障“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工作的顺利实施,新政不仅对资金补助进一步加大了力度,在安置模式和后续保障上,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进提升。

  安置补助提高了一倍

  据介绍,此次新政首先对安置价格进行了调整。“和旧版相比,新版增加了一项内容,就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成员的村民,必须保证留有人均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自住房屋。这个30平方米将按在项目安置价格的20%进行优惠。”对此,杨钟坚打了比方,假如安置成本为2500元,那就意味着30平方米/人的优惠,每人只要交2000元即可,这样折算下来,相当于仅这一项,政府就补助了15000元。

  新政还对入市交易进行了明确,允许“异地奔小康”高层公寓以套为单位进行入市交易,在交易时,按标定地价的40%补交土地出让金,所交金额以“先交后补”的方式,市财政给予补助。

  “以前‘异地奔小康’的高层公寓始终卖不起价格,这主要是因为它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的,买主会心存顾虑。现在明确可以入市交易后,就给买卖双方都吃了‘定心丸’。”杨钟坚说。

  与此同时,新政还加大“异地奔小康”工程旧房拆除奖励力度,参加“异地奔小康”对象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其村庄范围内所有房屋的,按实有在册人口奖励从原先的5000元/人增加到2万元/人。并鼓励整体拆迁,对整体搬迁、并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拆除旧房(或按规划用于旅游等开发利用)的村,额外再按实有在册人口给予1万元/人的奖励。

  另外,实施“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工程的村庄,退出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等农用地的,产生的“集地券”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义乌市“集地券”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申请“集地券”交易、质押贷款等,并享受收益分配。“在‘集地’补助上,此次也有了很大突破。以往是以‘集地’部分来算补助,现在则按村庄大小来补助,对老百姓来说受益更大。”杨钟坚说。

  增加货币化安置补偿模式

  杨钟坚表示,此次新政除了在资金补助上有了很大提高,在安置模式上也更加多元化,增加了货币化的安置补偿模式。货币安置补偿款将以家庭户为单位用安置凭证方式发放,以现金或房票的形式进行兑现。

  “现金并不是马上就能兑现,必须要满一年。一年后,市财政将会给予5%的利息。不过,要申请现金兑现的,必须要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要确保在本市范围有人均不少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居住用房。”杨钟坚说,鼓励村民使用房票功能,而且新政也对其给予一定补贴倾斜。如安置凭证在规定期限内用于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的,市财政将给予实际使用面值15%补贴;用于购买一手新建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给予实际使用面值10%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货币安置补偿金额将根据所在镇(街道)“异地奔小康”高层公寓项目区位、房地产市场行情等因素来综合确定,并适时公布,其补偿金额不低于6万元/人,整体搬迁的村货币安置补偿金额再增加2万元/人。

  新政同时还允许对象的剩余权益面积因户型关系不能成套安置的,可以在本村安置对象范围内权益面积相互转让调剂,转让调剂双方可以凭《权益面积转让调剂审批表》等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

  解除老百姓后顾之忧

  “补助高了,选择模式也多了,我们还强化了后续保障,真正解除下山百姓的后顾之忧。”杨钟坚表示,新政增加了社会保险、子女就学等一系列后续解决方案。

  比如,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并按义政办发〔2009〕6号文件规定已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成员,可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并由市财政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形式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确定,补贴期限为50个月。另外,参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条件的,允许一次性补缴,并按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

  在子女就学上,允许“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高层公寓项目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当然,原住宅已拆除的,也可继续在原学区按学区生就读至义务教育阶段结束。

  此外,新政还给予了“异地奔小康”高层公寓物业费的一定补助,并分九个年头三个阶段进行补助。第一个三年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第二个三年补助60%,第三个三年补助30%,形式为先缴后返。而高层公寓项目的物业前期介入费、办公采购费,所在镇街也会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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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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