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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乌网12月21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盛金兔)“我日本买回来的羊绒大衣,价值近5万日元,送到干洗店去洗结果被洗褪色了。”近日,家住义乌稠城街道上朱宅村的方女士一肚子苦水,想找店家理赔也吃了闭门羹。然而,店家拒绝赔偿的理由不仅是认为衣服并未褪色,还对衣服价值产生了怀疑。
衣服疑似洗褪色 店家拒绝赔偿
方女士告诉记者,这件送洗的羊绒大衣是她和丈夫去年年初去日本旅游时花了47600日元买的(按当时汇率,折算人民币约2800元)。“买回来就穿了一两次,上个月25日我准备拿出来穿发现上面有油渍,问了好几家干洗店都说很难处理。”通过打听,方女士得知后宅中学旁一家干洗店“专业”洗油渍,便将衣服送了过去。
12月6日,方女士因接孩子幼儿园放学,未检查便将洗好的衣服取走,次日方女士想要换上时竟发现自己国外带回来的精品羊绒大衣褪色十分严重,根本无法再穿了。
随后,方女士带着心爱的羊绒大衣找到店家,希望得到解释并予以全额赔偿。对于方女士的诉求,洗衣店的郑经理认为衣物并未褪色,且方女士无法证明大衣的真实价值,他将不予赔偿。
几次协商无果,12月19日,方女士与中国义乌网记者找到了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希望其出面组织协调。
全额赔偿不现实 错就错在“未告知”
工作人员在听取双方的陈述后认为,方女士要求全额赔偿的诉求有两点不能支持。依据《浙江省洗染服务业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实行保价精洗的衣物,因经营者的责任,达不到双方事先约定要求的,或经专业技术鉴定未能达到洗染质量标准要求,并直接影响衣物原有质量而无法恢复的,或造成损坏、丢失的,经营者应根据与消费者收衣时议定的价格,予以全额赔偿。
而双方并未签订保价精洗协议,且方女士的购衣凭证早已遗失,无法提供购衣的原始票据,也无法出示确认购衣价格的证据,纯属单方面口头自报价,全额赔偿不予认可。更重要的是,即便店家承认存在过错,若没有准确的价格证据,全额赔偿的诉求也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但是相关法律上规定消费者提取洗染衣物时,经营者应要求消费者当面验收,发现洗涤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并告知消费者。”工作人员表示,在方女士取衣时,店家既没有要求又没有告知消费者对洗涤好的衣服当场查验,事后发现问题导致无法确认证据。对此,店家应承担未尽告知义务的责任。
根据《浙江省洗染服务业消费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不能出示购衣凭证的,按洗涤费用的20倍予以赔偿,赔偿后,衣物归经营者所有,如消费者需要保留损坏衣物的,经营者可减少百分之三十的赔偿额”。
最终,店家赔偿了方女士洗衣费20倍的金额——500元现金。
临近年关,市场监管局再次提醒,市民在洗染衣物后务必当场查看,持有一定的维权意识,出现问题可第一时间解决。而商家更应诚信经营,对顾客、对自己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