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30日讯(记者 蒋守洋 通讯员 王倩)总有一些车主将车辆停放在路边,一停就是数个月甚至数年之久,这样的车,被大家称为“僵尸车”。随着时间的推移,“僵尸车”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不仅影响环境整洁美观,更造成了交通堵塞、行人不便,在停车位本已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僵尸车”常常引发附近居民的不满。
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对辖区主要道路开展了一次“僵尸车”清除行动。通过前期排查,苏溪大队基本摸清了辖区内“僵尸车”所在地点及数量,同时对相关人员发出十天自行整改通知,对逾期未自行整改的“僵尸车”采取强制拖离措施。
执法队员发现在苏溪镇前街与人民路交叉口,一辆白色电动摩托车长期停放在该处人行道上。因多方联系未能寻到车主,且十天期限内无人处理该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执法队员于该车停放处张贴《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并对其采取拖离处理。接群众举报,一辆电动三轮车长期占据好派路某银行门口停车位。执法队员核实相关情况后,于十天整改期限后拖离这辆电动三轮车。幸运路路边有一白色电动摩托车长期无人管理,执法队员对该车拖离处理……
在本次集中清理行动中,苏溪执法大队在胡宅、蒋宅、新院3个村总共清理“僵尸车”13辆,配合交警清理28辆。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也提醒辖区广大居民:在今后的工作中,苏溪大队会加强对“僵尸车”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占用城市道路、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如您将长期未使用的车停放在人行横道上,请及时对其进行处理,否则执法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拖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