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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重拳严控消防安全隐患 本网推出“火患大家找”活动

发布时间: 2017-01-06 16:01:11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龚书弘

会议现场

  中国义乌网1月6日讯(记者 龚书弘)昨天(1月5日)上午,义乌召开居住出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以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中国义乌网记者从会上了解到,1月5日至20日,义乌市公安局、住建局、安监局、国土局、供电公司、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六部门将联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会议现场

  目前,义乌共有40间以上公寓楼359家。上个月,义乌市公安局防火指导大队对其中39家进行了随机抽查。

  抽查结果显示,这些公寓式出租房消防水平有明显提升,但仍存在四方面问题:“三小件”、逃生绳、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等消防设施配备不全;管理缺失,厨房外使用明火、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房间逃生窗口被空调外机占用等违法现象仍然存在;消防“四个能力”建设较为薄弱;防火分区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

  据悉,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中,各部门将对40间以上公寓式出租房按照消防规范化建设方案中的标准对照检查并进行查漏补缺。重点紧抓防火分隔是否完全、厨房外是否存在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是否被占用、管理人员的“四个能力”是否掌握、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等情况。此外,义乌警方还将对上一年度发生的火灾警情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进行一次分析研判。

  除整治行动以外,中国义乌网还联合义乌市公安消防支队推出“火患大家找”义乌火灾隐患举报活动,若发现相关安全隐患,可直接拨打中国义乌网新闻热线0579-85516611或在“中国义乌”微信回复“报料”,及时、有效地预防火灾。

  有奖举报是指存在下列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形:

  (一)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二)公众聚集场所违反规定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反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规定,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的;

  (六)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的;

  (七)公众聚集场所在疏散通道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的;

  (八)公众聚集场所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九)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且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十)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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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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