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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没钱的同事吃饭,还请他通宵上网 不料被偷走手机

发布时间: 2017-01-09 09:41:36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朱翔 通讯员 余飞飞

  得知以前的同事没钱吃饭,在义乌工作的小倪热心请他吃了饭,还请他通宵上网。没想到,这个同事竟是个“白眼狼”,趁小倪熟睡时把他的手机偷走。得手后,“白眼狼”给网吧老板转了20元钱,让其帮忙给小倪买点吃的。

  小倪是江西人,在义乌一家快递公司上班。1月3日下午,曾在这家快递工作过的云南富源人沈某找到他,说自己因为没钱已有一天没吃饭了。虽然过去一年没攒多少钱,但小倪还是热心地请沈某吃了饭,还请他到网吧通宵上网。

  1月4日清晨,趴在电脑桌前睡着的小倪醒来后,发现沈某已经离开网吧,跟他一起“消失”的还有一只压在自己大腿下充电的手机。“发现手机不见后,我立即借网吧的电话拨打,结果发现已关机。”小倪说。

  为了联系上偷手机的人,小倪请网吧的老板添加了自己的微信。“添加请求发送过去不久,对方就通过了好友验证。”小倪说。操作微信的人正是离开网吧的沈某,他用微信给网吧老板转了20元钱,说给小倪买点吃的。

  “沈某告诉网吧老板,称偷了我的手机后非常后悔。如果我们没有报警,他会把手机快递到网吧来。”小倪根本不相信沈某的话,随即拨打110报了警。接警后,义乌市公安局北苑巡防中队立即赶到网吧调查。

  昨天上午,义乌警方在北苑街道柳青一网吧将沈某抓获。据了解,沈某从快递公司辞职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经济拮据时连自己的手机也变卖了。他跟小倪在一起工作的时间只有两三个月,离开快递公司后的联系也断断续续。

  据沈某交代,他偷走小倪的手机后立即重新设置了微信和QQ的密码。“添加网吧老板微信后,我的确很想把手机还回去,但一想到身上没钱又放弃了。”沈某说,他假冒小倪的身份向一名微信好友借了200元钱,除了转给网吧老板20元,剩余的已被挥霍。

  目前,沈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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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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