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老房子出现了裂痕,房子又位于村子中间,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近日,义亭镇的朱女士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担忧:万一房子塌了怎么办,这房子该怎么修?
为加快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近日,市建设、规划、农林、国土、社区建设、财政等部门联合制订行动方案,迅速在全市城乡各地开展危旧房治理改造专项行动。由此,朱女士的这种担忧也将迎刃而解。
用时两年 基本完成农村危旧房治理
据了解,行动方案在前期危房排查和日常房屋安全鉴定的基础上,对全市城乡房屋再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复)查,确保一幢不漏,争取在今年2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危险房屋的排查、鉴定和建档工作。
“12月前完成城镇危房、农村D级自住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D级危房的治理改造。”市城管委负责人介绍,明年10月底前,我市将全面完成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
对于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我市将分年度有序实施,按照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三最”原则,优先于其他农村危旧房进行治理改造。
形式多样 对单独危旧房实施改造
下一步,我市还将结合“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中村改造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工作,对单独改造的危旧房,采取修缮加固、拆除重建、征收(收购)、新社区集聚建设、异地奔小康、统建水平房安置等灵活措施,加快推进治理改造。
“对于山边、水边、地质灾害易发点的危险房屋,属唯一住房的危险房屋,以及农村困难家庭的危险房屋,也将优先列入改造计划。”市城管委工作人员说,“在农村危旧房改造、修缮时,将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的需要,加强对当地传统建筑材料的利用、传承,并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
对此,市民楼先生觉得很有裨益。他认为,在农村危旧房改造的风貌管理上,改造后的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风貌和传统特色。
严格鉴定 让村民享有更多优惠“红包”
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我市的危房形式多样,存量较大,安全隐患复杂。在改造过程中,对鉴定为D级的危险房屋,特别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成的三层及以上砖混结构D级危房,以及遭受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的D级危房,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措施,即一律依法发布危房公告;一律依法限期腾空(逾期未腾空的由所在镇街强制搬离);一律依法贴封条禁止出入;擅自撕毁封条回迁入住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拆除。
为加快推进治理改造步伐,在已出台的《义乌市危旧房治理改造措施和配套政策》基础上,我市还给予了更多优惠“红包”:除老城区5.78平方公里城市有机更新(旧住宅改造)范围内零星危房(C、D级)征收(收购)另制定措施外,其他唯一住房的D级城镇危房户,在搬迁腾空或拆除后且未征收或新购住房前,将视为无房户。收入符合配租条件的,可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租房补助,每户每月最多不超过300元,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12个月。
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拆除合法危旧房且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的危旧房户(C、D级),均按建筑占地面积予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资金补助;累计拆除且放弃宅基地安置的合法危旧房占地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村级组织,按拆除合法危旧房占地面积予以每平方米200元的资金补助,用于村内公共设施建设。与危房相连的合法房屋,农户自愿拆除且放弃宅基地安置的,也可按规定享受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