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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职工医保企业退休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开始了

发布时间: 2017-03-01 09:47:53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余慧 郭方红 记者 林晓燕

  中国义乌网3月1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余慧 郭方红 记者 林晓燕)从市医保处了解到,2017年度的健康体检工作于3月1日至9月30日正式开展。已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享受企业养老退休(职)人员,已终止、注销的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配偶(遗孀),可享受此次健康体检。

  据悉,我市今年有近7万人符合条件享受此次健康体检。为方便群众就近参加体检、有效提高体检服务质量,今年我市20家定点医院被确定为体检医院,其中包括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稠州医院、復元医院(新科院区)、东方医院、普济骨伤科医院等市内较大的医院以及全市所有镇街中心卫生院。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这20家体检医院中可自主选择一家,凭社会保障卡,刷卡确认参加此次体检。

  据介绍,此次健康体检费用由市财政予以安排。本年度市财政加大了补助力度,标准较往年提高了80元,经与各定点医院协商沟通,此次健康体检的标准为每人近500元。体检项目有常规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胸片(不含胶片)、肝功能(小套)、肾功能常规、血糖、血脂、癌胚抗原测定、甲胎蛋白测定、糖类抗原CA19- 9测定、甲状腺彩超、腹部肝胆脾胰彩超、双肾输尿管膀胱彩超(男)、双肾子宫及附件彩超(女)、妇科常规(宫颈刮片)。

  在此,市医保处负责人提醒:为防止出现拥堵现象,体检人员需提前通过电话预约具体体检日期、了解体检应注意的事项;参保群众如无法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体检条件,可致电96150进行咨询;符合条件体检人员的健康体检待遇仅限本人享受,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替体检,体检人员自行要求增加的体检项目费用由本人另行支付,超过规定时间未参加体检的人员不再享受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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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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