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6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胡木水)昨日,苏溪镇政府会同市人民法院、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电工协会、专职消防队、中心卫生院等部门,对上大路村楼某户的6间半一层约330平方米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2013年3月18日,市人民法院裁定楼某的建筑为非公益类土地、规划违法建筑物。该违法建筑同时位于省重大产业项目木林森项目区块内,影响项目正常落地。对此,相关工作人员曾多次做楼某思想工作,要求其自拆未果后,遂依法采取了此次行动。
“安哥拉红”“费尔岛风”……义乌秋冬帽迎来销售旺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