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一版“今日观察”栏目刊发了义乌北大门———机场路沿线一些绿化带成“晒衣场”的报道,在市民中引起不小的反响。为此,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
马路边、公园内晒衣现象很普遍
昨日上午,记者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宅大队了解到,平时他们经常会对辖区道路、市容等进行巡查,在机场路、商城大道、城北路、洪森路、幸福湖路等一些路段,时常发现有居民在公路边的绿化带、公路护栏上晾晒衣物。
前不久,有市民反映,在商城大道洪华村附近,公路护栏上晾着不少被子、衣物,执法队员赶到现场,发现不足百米长的一段护栏上晾晒了二三十床被子,实在难看。执法队员于是展开劝导说服工作,让居民把衣物、被子收走,绝大多数居民很配合,但也有个别人对此有意见:你不让晒在这里,也没有其他地方晒啊!
在城市一些社区,绿化带、公园内晒衣被的现象也十分普遍。昨日上午,记者先后走访了胜利、建设、商苑等居民小区,众多居民反映,天气晴朗的日子,小区绿化带、公园内四处可见晾晒的衣被,有的甚至把内衣都晾了出来,实在不雅。在东洲花园眺雨苑,一位居民说,小区中心小广场附近的绿化带内,一到晴天就有居民“捆树拉绳”晾晒衣物,简直就像晒衣场一样。在下王二小区小广场边,有一处健身场所,只要是晴天,各类健身器材上摆满了居民晾晒的各种衣物,根本无法进行正常的休闲与健身活动。
多数居民认为公共场所晾晒衣物不文明
“我家住在一楼,阳台外面就是绿化树,阳台根本晒不到太阳,被子只能拿到楼下的公园晒。”与一些在公园内晒衣服的居民交流时,这是经常听到的一句话。
的确,在不少居民小区,晾晒衣物确实让人头疼:由于采光不好、阳台被大树遮挡等,居民如果要晾晒大量衣物,楼下的公共场地就成了“最中意”的选择。但是,采访中,绝大多数居民对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的行为颇有怨言,大家有一个共识:衣服是晾干了,可文明也被“晒”没了。小区绿地属于公共场所,占用绿化或广场空地晾晒衣物,既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美观,同时也因为满足一己私利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公共权利。在商苑社区,一位居民说,时常看到绿化树被绑上绳子,绳子上挂满各种衣物,有的人还直接把衣物晾晒在绿化树上、花坛上。“在外面晒被子、床单还能理解,可是内衣、内裤这样隐私的东西晒在公共场所,实在不雅观。”这位居民说。
针对马路边、小区公园等公共场所晾晒衣物较普遍的现象,记者走访了一些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综合大家的意见,绝大多数人认为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不仅影响城市形象、侵占公共区域,还不卫生。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杆、树木、路牌等公共设施上晾晒、吊挂衣物。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不仅不卫生,而且有碍市容,希望改掉这种陋习。
网友热议公共场所晾晒衣物
鱼人渔人:放在马路边晒的被子,吸足了灰尘,晚上躲在被窝里享用!
沧海一叶:不管怎么说,公共场所、马路边晾晒衣物都是不可取的,既影响市容又不卫生,还是挂在家中的晾衣杆上晒吧。
一只小小鸟:现在有的小区受房型结构、采光等因素影响,居民根本没有地方晾晒衣物,是否可以人性化一点,开辟一个晒衣场?
吹毛求真:小区健身场所如今成了晾晒衣服、被子的“好场所”,叫我们怎么健身?还有人把衣服挂在窗外的各种线路上晾晒,那是在“充电”吧?现在义乌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样的做法,实在不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