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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设1亿元引导基金助力科技成果转化

发布时间: 2017-04-08 09:49:03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王婷

  中国义乌网4月8日讯(商报记者 王婷)日前,我市发布《义乌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设立总规模为1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用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将主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民间、社会资金重点投资于我市四大战略产业等新兴领域,转化基金首期3000万元,二期3000万元,三期4000万元。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鼓励创新、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转化基金将以母基金直接投资、设立子基金等两种方式,主要投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创业早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创新团队。促使其转化利用各类科技成果,包括各类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及其系统等,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资本化,努力扶持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办法》明确,转化基金直接投资项目必须是义乌市内项目,且转化基金对单个企业的单次投资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累计投资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转化基金对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天使投资额的50%,且所占企业股权不得超过20%;转化基金直投项目的合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基金规模的30%。

  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投资机构、创新空间、“双创”平台等可以作为申请者,向管理机构申请设立子基金。其中,多家机构拟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的,应推举一家机构作为申请者。每支子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转化基金出资一般不超过30%,子基金投资义乌比例不低于转化基金出资额的1.5倍,其中投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或创业创新团队不低于转化基金出资额。

  有特殊情况的,可突破上述出资比例,如子基金承诺投向义乌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或创业创新团队不低于子基金规模60%的,转化基金按承诺投向义乌金额的60%出资,最高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50%;或者是,子基金由经认定的义乌市各类创新空间和“双创”平台运营机构出资10%以上,承诺投资义乌比例不低于子基金规模70%的,其中投向各平台内项目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50%,转化基金按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50%出资。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参股子基金或认缴子基金份额,且出资额不得低于子基金总额的1%,并以货币形式出资。

  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参照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做法设置了让利条件,8年后政府出资部分按照协议约定退出,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可再延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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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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