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11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楼剑平)昨天(4月10日)下午,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在对流动人口信息数据进行梳理时,发现一个叫“余欣”的女子身份信息存疑,遂安排民警上门核查,结果查实该女子使用伪造身份证申报了居住登记。
“余欣”叫余某秀(化名),33岁,广西蒙山县人,今年2月来到义乌务工,并于4月7日进入稠江街道贝村路某足浴店上班。4月9日下午,足浴店负责人采取微信申报的方式,为新入职的员工办理居住登记。当时,余某秀在租房休息,接到电话后,不知缘由的她便把以前常常用于就业登记的一张伪造身份证拍照发给了主管。
“我家里要办低保手续,真的身份证寄回老家了。”余某秀说,前些年在广东打工时,因为身份证丢了,就找人办了一张假的。
“我觉得自己名字不好听,假证上改成了余欣。担心年纪太大不好找工作,就把出生日期由1983年改成1986年,至于其它信息都是真实的,头像也是我自己的。”余某秀坦言,以前打工需要登记,她都用这张假的身份证,一直也没出过事情,没想到义乌竟会查得这么仔细。
目前,余某秀因使用伪造身份证被义乌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