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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武术形象 规范武术行业 义乌市武术协会召开场馆会议

发布时间: 2017-04-25 10:18:12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朱翔

  昨天,义乌市文广新局(体育局)、武术协会召开义乌市武术场馆会议,以进一步提升义乌武术形象,规范武术行业行为。会上,义乌市武术协会对武术行业行为、武术场馆及设备两方面进行了规范。

  作为全国闻名的“武术之乡”,义乌习武氛围非常浓厚,近年来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武术人才,同时也有多家武术馆、训练点落地。目前,义乌市武术协会注册会员有3000多人,有各类武术馆、训练点50多家,习武者有20万人左右。

  义乌市武术协会副主席张征军说,义乌武术在人口逐步提升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负面、不和谐的现象,对行业的整体形象造成了很大损害。“提升武术形象、规范武术行业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他说。

  武术行业行为规范方面,义乌各武术场馆不得将资质证书出借、出租给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聘请没有上岗证的教练员教学;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信息;不得超出资质证书确认的业务范围从事培训;不得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培训机构,制造武术的负面影响;未满18周岁人员不得从事武术教练;不得从同行单位变相拉生;六年内被处以刑事处罚或三年内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举办者、教练员不得从事武术工作。

  武术场馆及设备方面,义乌各武术培训场所应相对独立,不与公共娱乐场所毗邻,不影响居民生活,场馆必须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无环境污染,不得使用地下室;租用场所的租期不少于三年,不得租用转租场所;场馆建筑面积应在360平方米以上,培训场地需有150平方米以上的训练场地,最高楼层不超过四层,有两个楼梯通道,两个楼梯口之间的距离不少于五米;有接待室、休息室、卫生间等配套用房及相关训练设施;必须配备消防设施;新开场馆与同行业场馆直线距离不低于1000米;同层场所内不得做饭、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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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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