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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义乌市“最美教师”评选开始

发布时间: 2017-05-18 09:15:30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黄克庭

  中国义乌网5月18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黄克庭)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7年义乌市教育系统“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启动。

  据悉,本次评选范围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一线教师。学校领导(一般指党政正职)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参评人员需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评选:

  (一)体现爱岗敬业之美: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对教育教学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卓著业绩的。

  (二)体现关爱学生之美:在关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

  (三)体现创业创新之美: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践行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或潜心钻研业务,在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得到同行广泛认可的。

  (四)体现乐于奉献之美:坚守高尚情操,乐于助人,服务社会,在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方面具有榜样与示范作用的。

  (五)体现见义勇为之美: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挺身而出保护学生人生安全,或在维护社会正义中不顾个人安危,作出贡献的。

  (六)体现家庭伦理之美:家风淳正,家庭成员相互关心、守望相助、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经得起危难考验,并得到社会群众一致好评的。

  有下列情形影响教师形象的,不予推荐评选或取消候选人资格:

  一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二是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三是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四是有违规办班、违规带生、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经查实的;五是有其它违纪违规、违反道德规范等行为的。

  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单位推选:根据评选条件,各单位在教师自荐或教职工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集体研究,择优产生“最美教师”单位推荐人选。中心校在辖区内各小学、民办幼儿园推选的基础上分别联评产生推荐人选参加小组联评。三元公司下属幼儿园在各单位推选的基础上联评产生推荐人选参加小组联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在职教师特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且交纳社会保险的在职教师(三元公司所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参照执行)。全市各高中、初中、公办幼儿园、教育机构、市属小学以校为单位产生推荐人选参加小组联评。

  二是小组联评:全市中小学、教育机构、幼儿园(含民办学校)按区域、学段、学校类别分为若干联评小组进行联评,产生“最美教师”小组推荐人选。

  三是市教育局联评: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团,对各联评小组推荐的人选进行联评,产生“2017年义乌市最美教师”。

  按照相关部署,5月24日开始,市教育局在市教育网上对义乌市“最美教师”市级联评入围候选人进行集中展示。6月中旬,市教育局对入围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义乌教育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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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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