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5月22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龚进)近日,一起发生在义乌的陈年旧案水落石出,出逃11年的嫌犯项某在新疆警方的协助下,于5月19日终落法网。落网时已年近而立的项某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刚刚初中毕业的少年。
据了解,案发时间为2006年末,项某伙同老乡沈某在义乌实施抢劫,并残忍将一名小货车司机杀害。案发不久后,沈某在出逃石家庄后被警方抓获,并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而项某逃到新疆后漂白了身份,娶妻生子,逍遥法外。
5月12日,新疆和田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新疆奎屯人“郑彬”十分可疑。经调查发现“郑彬”就是义乌警方追缉11年的上网逃犯项某,随即进行周密部署将其抓获。
据项某交代,他在义乌犯案后一直在新疆流浪,先后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奎屯等地生活过。“我一直隐姓埋名,如果找工作需要身份证,就不做了。”直到四年前,项某想办法漂白身份,才在奎屯安顿下来,而且落网时已经结了婚。
【案情回顾】为还债款抢劫杀人
2006年12月24日下午,义乌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市民报警,称在义乌稠城街道(现为福田街道)下骆宅洋塘边村附近的一条机耕路上,发现一辆沾有血迹的柳州五菱小货车,车厢里有一名已死亡的中年男子。
接警后,义乌警方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法医勘察,男子身上有多处外伤,判断系他杀。据了解,被害男子姓陈,39岁,义乌上溪镇石鼓后村人。陈某靠拉货为生,是案发现场那辆柳州五菱小货车的车主。
2007年1月10日晚,义乌警方经过半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在河北石家庄将残忍杀害陈某的凶手之一沈某抓获。沈某案发时30岁,是江苏邳州人。据沈某交代,他的同伙姓项,也是江苏邳州人,案发时只有18岁。
据沈某交代,他也是一名拉货师傅。“当时,我欠了别人一些钱,想早点把钱还清,就想到了去抢劫。”2006年11月中旬,他打电话给以前在义乌认识的老乡项某,让对方从老家来义乌共同实施作案。
2006年12月23日上午,沈某和项某准备好砖头、绳索等作案工具后,谎称要到下骆宅拉一批货,电话联系上陈师傅。车子开到下骆宅一个偏僻路段时,两人趁陈师傅不备残忍将他杀害,接着从他口袋里拿走896元现金和一只手机。
随后,沈某和项某将柳州五菱开到案发路段,对沾满鲜血的车子进行了简单处理。接着,项某拿走400元现金和手机后离开义乌。最终,沈某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项某被义乌警方上网通缉。
目前,项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