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7日讯(通讯员 盛金兔)免费体验是商家促销常见的一种方式,但近日义乌稠城街道的赵女士却因此头疼不已。其母亲在免费坐保健按摩椅,突发高血压还陷入昏迷,要求店家赔偿时,店家却以提供免费服务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据赵女士介绍,其母亲姓虞,今年已经70岁了,一位远房亲戚向她介绍并劝说其母亲去免费体验一款保健按摩椅。5月17日,虞老太和往常一样来体验保健按摩椅,但当天下午5点半左右,虞老太坐的保健按摩椅突然出现了剧烈震动。虽然店长及时关闭了保健按摩椅的电源,但短短几分钟,原本有轻微高血压的虞老太突然血压升高,手脚颤抖,神志不清陷入昏迷。
虞老太当即被送往义乌市中医医院,经过医护人员近一个小时的救治,虞老太苏醒。经过主治医生的检查诊断,虞老太患有八种病症:特发性震颤(颤抖症)、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脑梗死、颈动脉斑块形成、甲状腺结节伴钙化、脑动脉粥样硬化、脂肪肝。
一周后,赵女士为其母亲办理了出院手续,并向医院支付医疗费和住院费共计5920元。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城市场监管所接到申诉后立即召集双方展开调解。
消保人员在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辨解后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也就是说,店家在明知虞老太患有轻微高血压和颤抖症的情况下,并没有明确告知保健按摩椅出现剧烈震动发生的结果,更没有作出说明和劝导,导致虞老太的突发病变,所以免费服务并不等于免除责任。
听了执法人员的解释说明后,雷店长当场表示自己确实未尽到说明告知和劝导的义务,同意以人道关怀的方式,补偿虞老太现金1000元,并当场向赵女士及家人表示了歉意。对于这一结果,赵女士表示了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