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美容店数量越来越多,它们所推出的销售手段也让人眼花缭乱。
不久前,市民周先生在义乌佛堂镇大街上遇到一个发传单的工作人员,当时正在进行美容产品的宣传。该工作人员声称,只需要周先生帮忙到店里签个字,就可以免费做美容。虽然心有疑惑,但这样的免费服务还是让他感觉有些心动,再加上对方又非常热情,周先生思索片刻便欣然同意。
周先生被该工作人员带到某出租屋二楼后,对方叫来了一名美容师,先是给周先生做了一个简单的美容,声称周先生的皮肤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用机器给他做一个面部治疗。这下,周先生有些不乐意了。明明只是去做一个免费美容,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因此要求停止所谓的面部治疗。然而,美容师却告诉周先生,必须进行面部治疗,否则脸上会黑色素沉淀,进而导致生成一块块黑斑。
周先生一听心里有些害怕,也不太懂这些问题,真以为是皮肤问题,无奈之下只得听从美容师的安排,最后在迷迷糊糊的情况下被告知要收取1100元美容费、治疗费等。等到这时候,周先生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强制消费了,但是想到自己是只身一人,无奈之下只好付清了1100元。事后,周先生越想越不对劲,次日他就来到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堂市场监管所投诉,要求该美容店退还强制消费的相关费用。
根据周先生提供的线索,佛堂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前往美容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所销售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但销售方式明显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工作人员立即责令该店负责人退还强制周先生消费的相关费用。该店负责人承认自己推销方式不当,将1100元退还给了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免费体验”时应理性、谨慎选择服务,如遇到事前宣传“免费体验”、事后要求结账的情况时,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如造成经济损失,可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